转发“关于举办盐城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4/20 16:47:43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134
来源:市教育局网站 2021年03月18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3号)精神,市教育局将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机制创新。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各校开展普及活动—市级展演—省级展演—全国展演”的“四阶段”推进机制。鼓励各地每年开展各类中小学生艺术展示活动,积极参加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详见附件1、4、6、8)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的学生,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一)学校开展活动阶段(2021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县(市、区)选拔阶段(2021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选拔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创新优秀案例参加市级展演活动。
(三)市级展演阶段(2021年6月)
2021年6月,在各校、各县(市、区)举办艺术展演活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举办市级展演活动。其中,艺术表演和工作坊采用上报视频的方式参加市级评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艺术作品采用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的方式集中参评。
(四)参加省和全国集中展演阶段(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
2021年8月下旬,省教育厅举办全省现场集中展演(可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其中,声乐展演在无锡市举行;器乐展演在南京市举行;舞蹈展演和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在苏州市举行;戏剧展演和艺术作品展评在镇江市举行;朗诵展演在泰州市举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展评在宿迁市举行。各项目具体展演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市组委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优秀案例等按要求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并参加省级现场展演活动。被省组委会评选出的优秀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创新优秀案例将参加2022年4月在郑州市举办的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奖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获选参加省展演活动的学校单位。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5)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6)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艺术表演类节目和工作坊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7)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8)特等奖:授予代表盐城市参评省展演活动的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创新优秀案例。
(9)特别贡献奖:授予在省展演活动中为盐城做出重要贡献的县(市、区)。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并举办了县级或校级展演活动,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达98%以上,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获奖成绩优异。
(2)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市组委会根据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组织评选;择优推荐3-4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省展演活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学校单位优秀组织奖由市组委会根据市级展评情况评定。
(3)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本地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2021年5月31日前,将《盐城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1)、艺术展演活动总结、简报、图片等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作为评选省、市优秀组织奖的基本依据。(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稿发送至524806902@qq.com。)
寄送地址:盐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2号),邮编:224002,联系人:戚仕明,联系电话:88228920。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校有关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各地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
(二)严格评选纪律。各地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造浓文化氛围。各地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1).doc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2).doc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3).doc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4).doc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5).doc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6).doc
7.盐城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7).doc
8.盐城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方案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8).doc
9.盐城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9).doc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 (10).doc
1509a26c52f54547ab7f50503eb2d6fb.doc
盐城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