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的通知
日期:2023/9/5 11:06:14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158
各会员单位: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二十周年,为生动展现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协会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市民办教育系统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十佳”、“师徳标兵十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协会所属会员单位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教师。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 优秀教师十佳 10名
2. 师德标兵十佳 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十佳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刻苦钻研,教学成果优异;
4.关爱学生,工作出色;
5.具有与所教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二)师德标兵十佳
1.热爱祖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评选办法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办法:
申报“双十佳”,在各类办学机构的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中评选(必须是教师且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职称)原则上每项每校各报 1 人。
(二)评选活动由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评选、核对。
(三)参选统一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一起报送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协会邮箱ymjx1212@163.com)。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人员,由市民办教育协会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意义,进一步调动办学机构及各有关人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要在教职员工中广泛宣传评优表彰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反对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应在2023年9月8日前申报及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者视作放弃。
七、联系人:卢安明 15050656196
以上通知,希贯彻落实。
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盐城市民办教育工作“优秀教师十佳”申报表》
附件2:《盐城市民办教育工作“师德标兵十佳”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