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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的通知

日期:2023/9/5 11:06:14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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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二十周年,为生动展现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协会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市民办教育系统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十佳”、“师徳标兵十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协会所属会员单位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教师。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1. 优秀教师十佳  10名

2. 师德标兵十佳  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十佳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刻苦钻研,教学成果优异;

4.关爱学生,工作出色;

5.具有与所教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二)师德标兵十佳

1.热爱祖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评选办法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办法:

申报“双十佳”,在各类办学机构的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中评选(必须是教师且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职称)原则上每项每校各报 1 人。

(二)评选活动由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评选、核对。

(三)参选统一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一起报送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协会邮箱ymjx1212@163.com)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人员,由市民办教育协会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意义,进一步调动办学机构及各有关人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要在教职员工中广泛宣传评优表彰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反对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应在202398日前申报及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者视作放弃。

七、联系人:卢安明  15050656196

以上通知,希贯彻落实。

 

 

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盐城市民办教育工作“优秀教师十佳”申报表》

盐城市民办教育工作“优秀教师十佳”申报表.docx

附件2:《盐城市民办教育工作“师德标兵十佳”申报表》

盐城市民办教育工作“师德标兵十佳”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