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24/12/25 11:27:26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06
各会员单位党组织:
一年来,全市民办教育单位的广大党员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在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经协会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24年度"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协会所属会员单位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党组织及党员职工。
二、评选项目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条件
1.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表率作用好,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支部班子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积极发挥带头、带领和带动的作用。
2.党员队伍好。党员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精神面貌好,能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支部活动正常,工作运行规范,支部因地制宜建有党员活动室,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规范,能够坚持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工作。党支部活动记录完整,《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管理规范。
(二)优秀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治信念坚定,思想和行动上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度高,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作风朴实,正直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4.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履行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遵守法律法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
2.严格遵守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清正廉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带头作用好。
3.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学校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工作成绩显著。
4.一般应当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熟悉所在党组织建设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攻坚克难,积极推动党建质量提升。
三、评选办法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办法
1.申报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优秀党支部,各会员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各方面取得的业绩申报;
2.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须在本机构党组织中产生,每类每个党组织各限报1人。
(二)评选活动由市民办教育协会党总支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评选、核对,综合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各单位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报送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民办教育协会党总支分别颁发奖牌、奖状予以表彰。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评比表彰工作的意义,要在党员员工中广泛宣传评先表彰活动的意义和评先表彰方案内容,动员广大党员员工积极参与。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反对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应在2025年元月10日前申报及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者视作放弃。
联系人:卢安明15050656196
以上通知,希贯彻落实。
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党总支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优秀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2:《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优秀党员申报表》
附件3:《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说明:各单位应在2025年元月10日前申报及报送相关材料到协会办公室(盐城市毓龙西路80号,盐城市毓龙路实验学校综合楼六楼627室),逾期者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