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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祖国在我心中”书法绘画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9/9/23 15:33:31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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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民教协【2019】31号

关于举办“祖国在我心中”

书法绘画竞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民办教育机构: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讴歌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抒发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爱国激情,展示美育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次以“祖国在我心中”为主题的书法、绘画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在全市范围内民办教育机构(含幼儿园)学习的青少年、儿童。


二、参赛作品主题:弘扬爱国精神、歌颂祖国昌盛、赞美家乡巨变、抒发祖国之志。


三、参赛作品规格:

(一)书法作品:含毛笔、硬笔作品,字数、书体不限。毛笔作品采用四尺三开(68㎝×45㎝)、四尺斗方(68㎝×68㎝)宣纸。硬笔作品采用30㎝×42㎝A3纸张大小,竖式,横写、竖写均可。


(二)绘画作品:

1、四尺三开(68㎝×45㎝)、四尺斗方(68㎝×68㎝)宣纸作品,工笔、写意均可;


2、水粉、水彩、儿童画:4开素描纸作画;水墨画、漫画:4开纸单面;


3、油画:40㎝×40㎝、40㎝×50㎝、50㎝×60㎝油画框作画。


四、作品报选:

(一)作品由所在教育机构遴选后,集中送达或者邮寄至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盐城市解放北路68号名典教育南楼409室)。


(二)作品不需装帧,但必须在作品反面右下角贴上标签,注明报送单位,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及班级,同时注明指导老师。


(三)作品报选时间截止10月20日。


五、奖项设立: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按作品种类、作者年龄段确定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和指导老师奖。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六、其他:

(一)参赛作品将参加“祖国在我心中”书法绘画展览活动。


(二)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三)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的处置权。


(四)本次活动不收参评参展费。


(五)活动赞助单位:象山国际美术学院、中国娃娃溢彩美术、妙思儿童美术、希望美术、天天向上美术等。


活动支持单位:江苏省青少年书画协会、盐城市教育书画院。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


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