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协会2019年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9/3/6 17:06:45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62
盐民教协【2019】11号
关于收缴协会2019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协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协会正常运转,强化责任意识,根据《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章程》、《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决定收缴2019年会费。请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会费汇至协会(账户: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账号:104006 010400130 89 开户行:农行南苑支行)。待汇款后,请将单位联系人、金额用微信发给陆中中同志。协会在收款后开票同时给有关单位授牌。(会费收缴标准见附件)
以上通知,希即执行。
附:会费标准
1.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 8000元/年
2.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3.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理事单位: 1000元/年
4.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 500元/年
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按“学专会”的缴费通知
执行,不重复缴费。
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19年3月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