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4/9/4 11:43:40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32
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代、新征程强教强师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推动我市民办教育领域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意见》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各民办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对于提升民办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作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二、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建立健全教师定期理论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增进教师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引领。
三、涵养高尚师德师风
1、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在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环节严格把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行为准则,加强科研诚信与优良教风学风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3、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培养培训全过程,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专题研修,组织教师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涵养高尚师德和教育家精神。
4、对师德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1、鼓励民办学校支持教师提升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支持教师开展跨学科学习与研究,加强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2、强化高层次教师培养,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五、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
鼓励民办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教师管理和培养模式,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打造具有民办教育特色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六、工作要求
1、各民办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意见》精神和本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民办教育协会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民办教育领域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希望各民办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