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 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日期:2018/10/12 11:46:41 来源: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65
一、(提请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根据《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协会的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出席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的会员和新当选的理事,均有表决权,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选举理事和常务理事均可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由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五、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
六、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由协会筹备组负责提名,并经协会主管部门审议后分别提交大会和理事会进行表决。
七、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对提交大会选举的理事人选,必须获得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当选
八、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对提交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须获得三分之二的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九、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未作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协会筹备组裁定。
盐城市民办教育协会筹备组
2018年 10月 12日